上海建工: 上海建工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曲林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4 23: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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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曲林迟)
  本人曲林迟,作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建工”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恪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恪尽职守、勤勉务实,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监督与专业赋能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的具体履职情况详细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曲林迟,1964年1月出生,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曾任上海海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MBA教育中心主任,上海国际
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益中亘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
任上海建桥学院商学院院长,上海海事大学教授、产业发展与企业
战略研究所所长、校教学督导,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理事,交通运输部《中国航运发展报告》编委,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与可持续
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已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
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不存在
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利
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
观判断的其他因素。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始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全程参与公司各类会
议,无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参会期间,本
人认真研读会议议案及配套资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
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深入研讨,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在表决环节,
始终坚持独立、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
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展委员会 2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始终秉持客观公正、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
全程出席了报告期内所有专门委员会会议,无无故缺席、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的情况。在会议中,本人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对职权范围内的各项审议事项深入分析、审慎判断,依法发表专业
意见,保障专门委员会工作有序高效推进。
  此外,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重点审议了《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并结合核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确保履职过程合法合规、勤勉尽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主动发挥专业优势,针对公司重大决
策事项提出专业、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始终以独立、客观、审慎的
原则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形,亦
未出现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
务所的沟通协作,主动加强常态化沟通。一方面,认真听取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不定期审阅内部审计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执行效果及存在的改进空间;另一方面,
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对接,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重点
领域、审计进度安排等关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与探讨,持续跟踪审
计工作进展,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相关准则开展审计工作,
确保审计质量,保障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
的真实性、准确性提供保障。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一,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在公司股东大会期间认
真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在日常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
规定,对需经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需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的事项,逐一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全面掌握各类信息,依托自身
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判断,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各类会议,并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外,还通过实
地考察、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对接,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规范运作情况、财务运行态势及董事会决议执行进度,深入了解公
司发展动态。
  同时,本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持续跟踪监督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经统计,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公司各类会议、工作调研、实地考察及其他相关
履职事务的累计时长约 22 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与大力
支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对接,及时、全面地
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重大事项进展及潜在
风险,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充足的资料支持和专业
的人员协助,保障了本人各项履职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年度董事会先后审议通过
了《上海建工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报告》。本人经过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实际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处于合理范围之内,交易过程合规有序;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有利于公司 2025 年度生
产经营计划的顺利落地实施。
  在相关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已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回避表
决程序,表决流程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编
制并及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各报告期内公司
的财务数据、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充分向投资者揭示了公司经营
动态。所有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阅了上述所有报告,认为公司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当期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内部
控制运行成效。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建
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经过审慎核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拥有良好的
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丰富经验。在
正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高
效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基于此,本人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5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建工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沈广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建工关于聘任总审计师的议案》,聘
任史斌先生担任公司总审计师;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上海建工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聘任张亮先生担任公司
副总裁。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全程参与了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资格审查过程。经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专
业能力均符合任职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
关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人同意上述聘任议案。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 2024 年度职业经理人考
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对公司职业经理人 2024 年度的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进
行了全面、细致的审核。经核查确认,该方案符合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建工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
方案》,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建工关于
职业经理人 2024 年、2025 年考核目标的议案》相关要求,公司对
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行为,本人同意该薪酬兑现方案。
  (六)公司中长期规划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基于独立、
客观原则,就行业发展态势、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予以了重点关注,
对公司发展新兴业务情况开展调研,提供了意见建议。
  四、总体评价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主动发挥独立监督和专业支撑作用,密切
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动态及公司经营状况,为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 2026 年度,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新挑战,
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使命,保持独立、客观的履职视
角,提升履职能力,积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切实维护股
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独立董事 曲林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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