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
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子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及
子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
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金融衍
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利率、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不进行投机交易。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
合理。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
经营需要,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静态持仓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 10 亿美
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本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涉及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
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照该远期结
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口情况进行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及其组合的交易,将未来某个时间汇率锁定在一定
的区间之内,达到降低远期结汇风险的目的。
买卖汇率和起息日、远期外汇买卖汇率和起息日。公司及子公司按约定的即期汇率
和交割日与银行进行人民币和外汇的转换,并按约定的远期汇率和交割日与银行进
行反方向转换的业务。
(四)交易期限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获得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无涉及使
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 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的风险分析
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在建立有效风险防范机制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性套利交易,用于规避利率汇率
等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
的风险管理原则。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
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
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存在因标的利
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均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有效期基本在
一年以内(含),但是存在因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各种原因需提前
平仓或展期已办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须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且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
高,具有一定的交易决策风险。
长期业务往来且信用良好的银行,无投机性操作,交易对手方履约风险较低。
(二)交易的风控措施
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从事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时设立的专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公司
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事宜,并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防范法律风险。
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并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管
理层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定期汇报。
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
生的收益和损失。
的评估、防范和化解。
三、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中。
四、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此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性交
易,用于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
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因此,此次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审慎开展相关工作。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