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6-00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金额和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长期
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合同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
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占 2025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存货跌价准备 375.95 1.85%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287.22 6.3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982.41 9.75%
商誉减值准备 5,055.76 24.87%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763.16 13.59%
合计 11,464.50 56.39%
注:减值计提为正数,冲回为负数列示。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
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
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
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
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
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
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
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
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
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75.95 万元,其中子公司山东中茂圣源实业有限
公司计提 205.85 万元,子公司浙江遂昌汇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计提 170.10 万元。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
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
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公司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
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难以估计时,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
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
或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本年度,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其中,固定资产
及商誉的减值测试依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可收回金额。经测试,上述
资产存在减值情形,公司据此确认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
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287.22 万元,为联营企业浙江三星热
电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计提;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982.41 万元,为子公司
山东中茂圣源实业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计提;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计 5,055.76 万元,
分别为子公司常州新港热电有限公司商誉减值计提 3,578.02 万元,铂瑞(新干)有限
公司商誉减值计提 1,477.74 万元。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预期信用
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合同资产作为公司已向客
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虽尚未转为无条件收款权,但仍面临客户违
约的信用风险。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遵循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并计提减值。
在具体计量上,公司将合同资产按账龄划分为一个组合进行管理,对于该组合,公
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合理预测,编制合同资
产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以此计算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同时,对于存
在客观证据表明已发生减值的单项合同资产,公司会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预期信用
损失。通过上述方法,公司能够系统、合理地评估并确认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确
保财务报表准确反映资产质量。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763.16 万元,为子公司铂瑞能源环境工程
有限公司合同资产减值计提。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及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要求,计提依据充分、程序合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与经
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与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真
实地反映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将
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64.50 万元,并相应减少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 11,464.50 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