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78 证券简称:一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2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04月13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
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
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类别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元)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 7,830,136.32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1,314,769.89
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803,885.31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130,999.94
应收票据减值损失 -2,327,905.29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0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24,404,414.95
合计 33,156,301.12
二、核销资产及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经谨慎评估和决策后,
对公 司符合资 产核销条 件的应收账款予以核 销。本次实际核 销应收账款合计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
收款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的计算方法同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
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始终
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
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
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
账龄组合 应收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债务人以商业承
兑汇票或财务公司承兑汇票结算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
的账龄与原应收账款合并计算。
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款项。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
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
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
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
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
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自其初
账龄组合 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款项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
款项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集团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应收本集团合并范围内各公司款项
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且未包含
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
对于不适用或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二)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
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
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
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
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33,156,301.12元,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或转销
金 额 17,382,594.40 元 ,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资 产 94,668.63 元 , 减 少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77,297,917.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023,258.31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合理性。
六、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与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
计政策,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
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
值准备与核销资产。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一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