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能科技: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4 22: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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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度具体
审计业务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 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
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乃忠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6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传喜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近三年签署 IPO 审计报告 1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
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合伙人胡乃忠,2024 年 12 月 27 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
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 1 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致同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
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
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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