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书办公室 ZA11-000000005W1O7 号文件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全
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49 号)核
准,公司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GDR12,625,697
份,对应 A 股基础股票 25,251,394 股,每份 GDR 发行价格为 13.69 美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172,845,791.93 美元(折合人民币 1,188,470,380.73 元),坐扣承销
费 2,275,879.46 美元及银行手续费 10.00 美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0,569,902.47 美
元 , 已 由承销 商 CLSALimited 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汇 入公司募集 资金账户
LU92391020100662320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 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3年境外公开发行GDR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2月22日
本次报告期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美元账户金额 人民币账户金额
项 目
(美元) (人民币)
一、募集资金总额 17,284.58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227.59
二、募集资金净额 17,056.99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21.96 45,362.85
本年度使用金额 5,84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02 0.01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56.51 1,111.11
以前年度美元与人民币互转 -15,500.00 108,445.80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1,391.52 58,354.0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
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将对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具有广泛
的酌情权,所得款项的预期用途为公司基于当前计划及业务状况的意向,并可能
根据商业计划、情况、监管要求和当时的市场情况,以符合其商业策略及适用法
律的方式作出变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发行名称 2023年境外公开发行GDR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2月22日
期末余额 期末余额 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美元) (人民币) 状态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招商银行卢森堡分行 LU923910201006623201 843,958.54 使用中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329383721 13,026,373.82 使用中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201000330399148 1,871,963.69 使用中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571906863332609 36,362.42 使用中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杭州分行 571906863310607 3,554.83 使用中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8110801012502669759 1,852,153.15 使用中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8110814013702671017 8,482.32 使用中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203000057570808 8,122,859.00 使用中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203000062673463 300,000,000.00 使用中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203000062673039 50,000,000.00 使用中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203000062672434 50,000,000.00 使用中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203000065343252 100,000,000.00 使用中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207000024474581 71,690,000.00 使用中
合 计 13,915,177.10 583,540,530.67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境外公开发行GDR
根据GDR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本公司拟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所得款项净额的50%将用于扩充锂离子电池后处理系统的产能;所得款项净额的
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民币,支出手续费205.87美元及104.00元人民币,赎回大额定期存款及七天通知
存款净收入43,147,141.00元人民币,支出58,400,000.00元人民币用于扩充锂离子
电 池 后 处 理 系 统 的 产 能 。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募 集 资 金 美 元 户 余 额 为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扩充锂离子电池后处理系统的产能项目和研发、开发及扩展营销及销售网络
系用于提升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杭可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
定,如实反映了杭可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