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4 22: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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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自有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义务: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
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情况以及以前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公
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在规
定期限内进行投资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相应投资金额。
   (三)资金来源
   经瑞士证券交易所监管局招股书办公室 ZA11-000000005W1O7 号文件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49 号)
核准,公司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GDR12,625,697
份,对应 A 股基础股票 25,251,394 股,每份 GDR 发行价格为 13.69 美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172,845,791.93 美元(折合人民币 1,188,470,380.73 元),坐扣承销
费 2,275,879.46 美元及银行手续费 10.00 美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0,569,902.47 美
元 , 已 由 承 销 商 CLSALimited 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 汇 入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LU92391020100662320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75 号)。
   根据 GDR 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将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以下用途:
所得款项净额的 50%将用于扩充锂离子电池后处理系统的产能;所得款项净额
的 30%将用于研发、开发及扩展营销及销售网络;所得款项净额的 20%将用作
经营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
项目的实施。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
购、收益凭证等。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决议有效期内行
使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
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
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
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截至目前,最近 12 个月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管理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现金管理风险
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
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投资情况。公司将
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全面审查。
进行审计。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在符合国
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收益,提高股东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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