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
殊普通合伙)
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天健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
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司(含 A、B 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
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需
华仪电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在 5% 的 范 围 内
投资 气、东海 2024 年 3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与华仪电气承担
者 证券、天 月6日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连带责任,天健
健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已按期履行判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到刑
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
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
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健
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
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意见。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
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报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事项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重点关注问题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 年年报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的议案》。审
计委员会成员会同公司独立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与年审会计师及项目
经理召开了第二次年审沟通会议,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对于预审过程中重点关注问
题及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 2025 年度公司经营概况、审计基本结论、2025 年度
审计调整事项及其他重点事项进行了关注,同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