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7 证券简称:近岸蛋白 公告编号:2026-011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0 月 15 日~2026 年 4 月 13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万元~2,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25.798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676%
累计已回购金额 1,049.6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7.93元/股~43.7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 30.68 元/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
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原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
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
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回购
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 30.6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6.25 元/股(含),回购股份方案的其
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257,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676%,回购成交
的最高价格为 43.70 元/股,最低价为 37.9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049.67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申请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的情况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申请注销
本次所回购的股份 257,986 股。
为保证本次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
不限于:
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减资等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2)。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
通过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事项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四、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