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志勇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志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
年 4 月任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主管、资本运营兼综合法律主
管、法律副经理、内控经理、内控及风险管理经理;2017 年 4 月到 2020 年 8 月
任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 年 12 月到 2024 年 9
月任珠海市椿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 年 6 月到 2024
年 9 月任上海智瑞尔精密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珠海光恒
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本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的情况。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志勇
二、2026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 现场出席会 通讯出席会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会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数
作为独立董事,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
认真、细致地审核相关资料和各项议案,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充分发表了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履
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坚持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监督职责。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提供的财务
报告、内控审查计划及历史会议文件等资料,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关联交易合规性。
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发表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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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过电话、会谈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
切联系,公司也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本人充分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
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积极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
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积极
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五)其他工作情况
的情况;
深交所和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并加强了对公
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维护意识,
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独立判断,公司不存在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
事项,具体如下: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志勇
(一)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并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相关交易已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
定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
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
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往来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
存在因担保事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违
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的情形。
(五)定期报告披露及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股东的知情权,未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公司按
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第
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
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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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
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经核查,报告期内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六)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英搏
转债”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17 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12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
“英搏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有利
于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股权激励实施情况
经核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合法合规,已履行相关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
经核查,公司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的投资结构及实施进度进行了调整、修订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设立了临
时补流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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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利润分配情况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
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人在董事会前对议案材料进行独立审阅,重点核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及
资金占用风险;对重大事项要求管理层补充说明,必要时约谈审计机构。通过参
与重大决策时发表专业意见,提升决策透明度与科学性,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
投资者权益。
五、其他事项说明
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行职责,运用自身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合规运作等方面提出建议,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
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作用,加强与董事会及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提供合理化建议,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志勇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刘志勇(签名):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