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杜金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
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杜金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曾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暨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处处长、发展
规划处处长,现为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暨南大
学“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州南沙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基地主任、
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均积极参加,针对会议决策事项,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
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补充了
解信息等,同时积极深入公司现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
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
内公司的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发表了独
立、客观、公正的意见。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
独立董
东会次
事姓名 本年应参 本年应参加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加次数 (现场/通讯方式) 未出席会议
杜金岷 16 16 0 0 否 2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
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
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
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依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
公正的立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
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
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 本年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专门会议次数 (现场/通讯方式)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
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次会议,积极参与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的讨论和审议,审查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以及货币资金使用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
的监督作用。
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 1 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制度》,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绩效评价
工作,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
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
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
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中独立董事每年在上市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的要求,并
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股东会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
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
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
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
事的督导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
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
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2025 年度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
公司四川吉峰聚农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按经审计净资产值收购王海名持有的四川
吉峰希望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9%股权。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澜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购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的股票。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接受关联方盐城
五月花拓展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无息借款。本次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
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
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
彻执行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具有可操作性,不存在明显薄弱
环节和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
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未届满,因控制权变更发生部分董事调整。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提名田刚强、范欣林、孟月华、田圣宽、杨元兴为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乔晓军、尹群峰、何力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经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会选举田刚强为董事长。
本人认为上述董事提名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均满足前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本人
认为上述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审议和表决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澜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人对本次发行所涉及事项
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听取了公司有关人员对本次发行事项的详
细介绍,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
意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多年实践经验,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积极参
与公司决策,重点关注公司战略规划的科学性、资本运作的规范性以及宏观政策
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专业意见,促进
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本人在任期内坚持独立判断,所有议案均经审慎考量后
表决。
本人已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
董事后正式离任,在任期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
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杜金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