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雅股份: 关于公司分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4 22:10:2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949         证券简称:奥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北京分公
司及法定代表人李宝章先生被限制高消费。公司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联系相关
人民法院,会同法律顾问、法务及人事、财务等部门,就该事项开展全面核查与
核实工作。
   为及时澄清相关事实,稳定市场预期,公司及时披露本公告。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向北京分公司及李宝章先生作出《限制消费令》
((2026)京0105执9569号)。
   二、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原因
   任语宁与北京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公司二审上诉被驳回,经北京市朝阳
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北京分公司最迟应于 2026 年 2 月 3 日向任语宁支付
书支付 280,707.34 元。
   由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未掌握公司北京分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履
行判决支付义务的事实,在未能联系到公司相关人员的情况下,根据任语宁的申
请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立案执行,对公司北京分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消
费措施,并按申请金额 280,707.34 元冻结了公司北京分公司一账户。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并已依法向法院申请解除相关限制消费措
施及解封北京分公司银行账户,争取尽快消除影响。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
生的主诉及被诉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处理计划
  鉴于涉案金额较小,且该事项未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资产被
查封,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障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的
披露标准,亦未触及重大风险警示情形。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正常,管理层团队稳定。李宝章先生作为董事长,
能够正常履行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等核心职责,该限制措施不会对其履行董事长职
务及公司的治理结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就该事项对董事长及公司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
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法院文书。
  特此公告。
                       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奥雅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