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计情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涉及主要行业
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例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二)2025 年 11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召开审前沟通
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
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2 月 5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第二次审计
沟通会,就审计进度执行、关键审计程序实施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及
初步审计调整建议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8 日,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第三次审计
沟通会,就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审计情况进行了沟通。
(五)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严格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
能力、独立性及执业质量等事项,并在审计前后及审计过程中,与注册会计师就
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管理层判断以及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充
分的沟通与讨论,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北京昊创瑞通电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