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对中汇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其基本信息如下所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殊普通合伙)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合伙人数量 117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 312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 100,457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7,291 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20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17
注:上述为截止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数据。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中汇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
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履行监督
职责的具体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
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审计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担任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通过电子通讯、公司会议等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
人、注册会计师等人员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进行了沟通,认真
审核了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汇关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
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对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建议。
《2025 年年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遵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