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6-021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7 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5.1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36.72 元/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尚需向有关机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行权。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授予情况
授权日 2025 年 4 月 8 日
行权价格 137.67 元/份
实际授予数量 117.00 万份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7人
二、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
根据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一个等待期为自相应部分授
权之日起 12 个月,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止。公司股票期权授权日为 2025 年 4 月 8 日,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序号 可行权需满足的条件 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可行权
报告; 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可行权条件。
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 司 2025 年 营 业 收 入 为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 4,402,090,888.24 元,较 2024 年
件之一:(1)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4 年增长率 增长 40.36%;2025 年净利润为
不低于 20%;
(2)2025 年净利润较 2024 年增长 1,039,952,125.00 元,较 2024 年
率不低于 20%。 增长 74.8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均达标。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
其行权的比例:考评结果 A,标准系数为 100%;
考评结果 B,标准系数为 100%;考评结果 C,
标准系数为 80%;考评结果 D,标准系数为 0。
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
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
权额度。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 上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符
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100%满足可行权条件。
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
果为 D 级,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
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
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授予协议书》中对考评
结果与标准系数有另外约定,则个人绩效考核要
求按照《授予协议书》中约定的执行,当期未能
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第一个行权
期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 30%,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办
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35.10 万份。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券商
相应部分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所得股
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获授的 本次 本次可行权数量占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量 可行权数量 已获授股票期权
(万份) (万份) 比例
李诗勤 副总经理 20.00 6.00 30%
林峥源 副总经理 20.00 6.00 30%
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人员、
业务骨干人员(5 人)
合计(7 人) 117.00 35.10 30%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
对象为 7 名,拟行权数量为 35.10 万份。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条件成就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与授权,本次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
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