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1131 号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麦食品)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西麦食品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内控审计报告 第1页
我们认为,西麦食品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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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审计报告 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