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6-003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该次
股东会选举公司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及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谢庆奎先生、谢金菱女士、孙红艳女士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董舟江先生、沈厚才先生、庞家任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董舟江先生为会计专
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
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
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在任期内对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庆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庆奎先生通过控制的桂林西麦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广西贺州世家投资有限
公司、贺州铜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1,290,354
股。公司 5%以上股东 SEAMILD ENTERPRISES GROUP(AUST.)PTY.LTD 系由
谢庆奎先生之女谢金菱女士的配偶 JI LI 先生持股 50%、谢庆奎先生之女 XIE
LILING 女士持股 50%的企业。谢庆奎先生与胡日红女士(谢庆奎先生之妻)、
谢金菱女士、JI LI 先生、XIE LILING 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世谊先生(谢
庆奎先生之儿)、谢玉菱女士(谢庆奎先生之女)为一致行动人。
谢庆奎先生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谢金菱女士为父女关系,除
此之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谢金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谢金菱女士通过贺州铜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限公司为谢金菱女士之父谢庆奎先生和谢金菱女士之母胡日红女士控制的企业。
公司 5%以上股东 SEAMILD ENTERPRISES GROUP(AUST.)PTY.LTD 系为谢金
菱女士的配偶 JI LI 先生持股 50%、谢金菱女士之姐 XIE LILING 女士持股 50%
的企业。谢金菱女士与谢庆奎先生、胡日红女士、JI LI 先生、XIE LILING 女士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谢世谊先生(谢金菱女士之兄)、谢玉菱女士(谢金菱女士
之妹)为一致行动人。
谢金菱女士与公司董事长谢庆奎先生为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业务、区域经理、省区经理、大区总监、销售总监、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
事、总经理。
孙红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红艳女士通过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2,223 股,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部门经理,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分所部门经理。现任公司及华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正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甬东世家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海中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小仙快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及总经理。
董舟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舟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大学助教,东南大学讲师、副教授,南京大学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京
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征图新视(江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南京地方铁路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厚才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厚才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Buffalo 客座助理教授、Tulane University 客座助理教授、清华大学助理教授;现
任公司独立董事、清华大学副教授。
庞家任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庞家任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