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控股: 华远控股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筹划重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4 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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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控股      编号:临 2026-016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筹划重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本次重组尚处于方案论
证和研究阶段,相关事项尚未形成明确实施方案,尚未正式聘请相关
中介机构,亦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 截至目前,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资产、
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上市公司华远控股资产、业务结构的
变化,不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
                              )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北京华远新航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筹划重组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
函【2026】0620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积极组织相
关人员对《监管工作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讨论、核查,现将公司就
《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题一:公告显示,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对下属部分企业集团进
行重组,不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但并未就重组的具体方案、涉及主体及业务整合方向进行
详细阐述。请你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
                    (1)此次重组的目标
和具体方案,目前所处的具体阶段,是否已聘请中介机构、是否已履
行决策程序,以及预计后续的重要时间节点与相关风险;
                        (2)此次重
组是否将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资产、业务结构发生重大
变化,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实际影响。
  公司回复:
  (一)此次重组的目标和具体方案,目前所处的具体阶段,是否
已聘请中介机构、是否已履行决策程序,以及预计后续的重要时间节
点与相关风险;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根据北京市西城区区属国
企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城区国资委”)正在筹划
对下属部分企业集团进行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
  本次重组可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但不涉及公司的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重组系由
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城区国资委基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资本
布局的整体要求统筹推进,属于上级监管部门主导的改革安排,并非
公司主动发起或主导实施的市场化重组行为。
  目前,西城区国资委已就区属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及相关重组事项
启动专项研究和前期调研工作,尚未正式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本次重
组尚处于方案论证和研究阶段,相关事项尚未形成明确实施方案,亦
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
  本次重组后续如相关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此次重组是否将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资产、
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实际影响。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本次重组尚处于方案论证
和研究阶段,相关事项尚未形成明确实施方案,尚未正式聘请相关中
介机构,亦未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截至目前,本次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资产、业
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涉及上市公司华远控股资产、业务结构的变
化,不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
  问题二:2026 年 4 月 7 日至 4 月 9 日期间,你公司股票连续三
个交易日涨停,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公告披露后,公司股价
于 4 月 10 日再次涨停。你公司股票在本次重组事项公告前已出现明
显的股价异动,请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以下问题进行全
面自查并说明:
      (1)自查并补充披露本次重组的筹划起始时间、具体
决策进程、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参与筹划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并自查上述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重组事项首次筹划之日前六
个月至监管工作函发出之日期间,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
(2)说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重组事项筹划过程
中,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
情形。
  公司回复:
  (一)自查并补充披露本次重组的筹划起始时间、具体决策进程、
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参与筹划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自查上述
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本次重组事项首次筹划之日前六个月至监管
工作函发出之日期间,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城区国
资委根据西城区区属国企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需要,筹划对下属部
分企业集团进行重组,筹划起始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4 日。本次重组
尚处于方案论证和研究阶段,相关事项尚未形成明确实施方案,亦未
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规定,对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并
核查。截至目前,根据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本次重组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相关方在本次重组事项首次筹划
之日前六个月至监管工作函发出之日(即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1)自然人买卖股票情况
                                         交易数量         结余数量
 姓名     身份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股)          (股)
       华远集团职员     2025 年 11
石延国                             卖出        65,900          0
        石硕页父亲      月 28 日
  上述核查对象承诺:“自查期间,本人存在买卖华远控股股票的
行为,系根据证券市场信息及个人判断而进行的买卖行为。本人买卖
华远控股股票时,未知悉本次重组的任何信息或情况,纯属个人投资
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本次重组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
  (2)法人买卖股票情况
                                     交易数量
 名称     身份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结余数量(股)
                                      (股)
北京市华         2025 年 9 月 25
       公司控
远集团有         日至 2026 年 2       买入    5,011,900     1,116,781,308
       股股东
 限公司            月6日
股份计划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公告》
                (编号:临 2025-005):为践行
“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本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
对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计划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拟累计增持金额
不低于 3,500 万元,不超过 6,569 万元,且合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2%,增持股价最高不超过 1.4 元/股。近日,公司收到华远
集团来函,因受定期报告窗口期、信息敏感期以及资本市场情况变化
等因素影响,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基于对华远地产
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
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华远
集团拟将原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 12 个月至 2026 年 2 月 6 日,增持
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实施完毕暨增持股份结果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2):近日,公司
接到控股股东华远集团发来的《关于增持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告知函》,华远集团已完成本次增
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华远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 28,19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0%,累计增持金
额为人民币 35,002,656.58 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
                               ,已超过增持计
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华远集团承诺:
        “1、本公司前述买卖华远控股股票的行为,是基
于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可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重组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
人买卖华远控股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
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
  (二)说明你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重组事项筹划
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
露的情形。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并经自查,公司及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重组事项筹划过程中,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
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同时提醒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并采
取了如下措施:
  (1)在本次重组筹划过程中,最大程度减少了参与人员的数量,
最大程度减少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2)就本次重组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提醒和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在上市公司披露内幕信息之前公开或泄露内
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4)公司已对本次重组事项首次筹划之日前六个月至监管工作
函发出之日(即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期间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华远集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
了自查。
   综上,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重组事项筹划过程中,
采取了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不存在内幕信息提前泄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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