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基于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近年来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与北京华道
征信有限公司(简称“华道征信”)进行了采购和(或)销售的日常关联交易,本
次董事会对 2026 年度的该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元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已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额或预计金 发生金额(含 金额(含税,未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额(含税) 税,未经审计) 经审计)
向关联
数据服务/
人销售 华道征信 市场定价 5,000,000.00 1,010,400.00 3,639,753.30
技术服务
商品
总计 5,000,000.00 1,010,400.00 3,639,753.30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额(含 预计金额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内容 税,未经审计) (含税)
比例(%) 差异(%)
数据服务 3,000,000.00 49.26% 日《关于 2025 年
北京华道
度日常关联交易
征信有限 10,000,000.00 -63.60%
预计的公告》 (公
向关联 公司 技术开发
人销售 服务
产品、 东 亚 前 海
金融专用
商品 证 券 有 限 3,500.00 未预计 0.01% 不适用 不适用
设备
责任公司
小计 3,643,253.30
公司预计的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测算的,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业务情况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的不确定性。以上与华道征信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与预计金额有一定差异,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公司在进行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是根据双方可能发生交易的上限进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行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公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正原则,实际发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华道征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珉趵(工商备案信息变更中)
注册资本:5,250 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31 号院盛景国际广场 3 号楼 1012 室
经营范围:企业信用征集、评定;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 股权比例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元 38.10%
西安盛和置业有限公司 1,500 万元 28.57%
清控三联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750 万元 14.29%
新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50 万元 14.29%
好人好信科技有限公司 250 万元 4.76%
总计 5,250 万元 100%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总资产 81,281,320.36
净资产 -78,353,299.98
营业收入 58,831,883.59
净利润 -1,623,092.40
华道征信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拥有其 38.10%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基于上
述情形,经审慎判断,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华道征信认定为公司关联法
人。
华道征信经营情况正常,与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成立了百行征信有限公司。百
行征信是目前国内首家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公司,有非常
广阔的发展空间。华道征信自身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业务能力,有清晰的发展
规划,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因此,华道征信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形成坏账的可能
性较低。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含下
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而产生,并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
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交易目的主要是
利用各自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提升双方市场竞争力
和经营业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以上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
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该交易不会对公司独
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因该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上述交易符合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
被其控制。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
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