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 2026 年
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2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89.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4,192,000.00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1,691,207.54 元(不含税)。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1679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 集 资 金 拟 累计投入募集 节余 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金金额
工程咨询运营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
合计 62,141.24 52,427.79 9,713.45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169.12 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补充流动资金,剩余的超募资金尚未使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余额 24,199.42 万元(含利息收入),以闲置超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24,190.00 万元。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节余募集
资金 11,533.74 万元(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具体
用途,部分超募资金存在闲置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
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拟投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
等)。
途。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
金周转需求。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
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六)关联关系
向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 2026 年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进行审计。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有效提升资金使用
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中心组织实施。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
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