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亚律法字(2026)第 0414 号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行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其他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和《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鲁鸿贵、杨学林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
师”)参加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作如下声明:
业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41000041580510XF),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金
水东路 21 号永和国际广场 A 座 1601 号。本所律师鲁鸿贵、杨学林均持有河南省
司法厅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律师执业证号分别为:
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以下简称“股东会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2-
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和文件进行
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在《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 14 点 30 分在河南
省永城市东城区东环路北段 369 号公司九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地
点与通知一致,会议召开与会议通知间隔二十日以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及资格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07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735,682,0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2.93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97 人,代表股份 439,244,9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655%。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04 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共
-3-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份 375,3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655%。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经现场验证,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的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了《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布了本次股东会的审议议案。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十项提案,各
提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654,607 427,700 162,600
合 计 1,174,336,660 427,700 162,6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二)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83,207 97,600 164,100
合 计 1,174,665,260 97,600 164,1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三)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9,076,807 101,800 66,300
合 计 1,174,758,860 101,800 66,3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857 0.0087 0.0056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452,118 101,800 66,3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四)《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68,507 97,600 178,800
合 计 1,174,650,560 97,600 178,8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65 0.0083 0.0152
(%)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五)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及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833,744 234,934 176,229
合 计 1,174,515,797 234,934 176,229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650 0.0200 0.015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5-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209,055 234,934 176,229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六)关于 2026 年度向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34,007 151,400 159,500
合 计 1,174,616,060 151,400 159,5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35 0.0129 0.0136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09,318 151,400 159,5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67,807 123,600 153,500
合 计 1,174,649,860 123,600 153,5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64 0.0105 0.0131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43,118 123,600 153,500
-6-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58,307 125,900 160,700
合 计 1,174,640,360 125,900 160,7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56 0.0107 0.0137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33,618 125,900 160,7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66,307 125,400 153,200
合 计 1,174,648,360 125,400 153,2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63 0.0107 0.0130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41,618 125,400 153,2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7-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69,807 123,900 151,200
合 计 1,174,651,860 123,900 151,2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66 0.0105 0.0129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45,118 123,900 151,2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53,707 117,900 173,300
合 计 1,174,635,760 117,900 173,3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52 0.0100 0.0147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29,018 117,900 173,3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8-
“阳光铝材”)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35,707 155,300 153,900
合 计 1,174,617,760 155,300 153,9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37 0.0132 0.0131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11,018 155,300 153,9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66,287 123,700 154,920
合 计 1,174,648,340 123,700 154,92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63 0.0105 0.0132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41,598 123,700 154,92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9-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51,607 123,300 170,000
合 计 1,174,633,660 123,300 170,0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50 0.0105 0.0145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26,918 123,300 170,0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七)关于 2026 年度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897,887 166,300 180,720
合 计 1,174,579,940 166,300 180,72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05 0.0142 0.0154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273,198 166,300 180,72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26,087 149,200 169,620
合 计 1,174,608,140 149,200 169,620
- 10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29 0.0127 0.0144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01,398 149,200 169,62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20,187 159,500 165,220
合 计 1,174,602,240 159,500 165,22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24 0.0136 0.0141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295,498 159,500 165,22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八)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其子公司采购材料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172,126,196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38,907 144,200 161,800
合 计 611,065,103 144,200 161,8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499 0.0236 0.0265
(%)
- 11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14,218 144,200 161,8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172,126,196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53,007 130,100 161,800
合 计 611,079,203 130,100 161,8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523 0.0213 0.0265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28,318 130,100 161,8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172,126,196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21,207 139,800 183,900
合 计 611,047,403 139,800 183,9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471 0.0229 0.0301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296,518 139,800 183,900
- 12 -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的议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44,907 139,400 160,600
合 计 1,174,626,960 139,400 160,6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45 0.0119 0.0137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20,218 139,400 160,6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64,607 120,200 160,100
合 计 1,174,646,660 120,200 160,1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61 0.0102 0.0136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39,918 120,200 160,1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 13 -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九)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8,987,307 164,500 93,100
合 计 1,174,669,360 164,500 93,1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81 0.0140 0.0079
(%)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十)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现场投票股数(股) 735,682,053 0 0
网络投票股数(股) 439,003,107 158,000 83,800
合 计 1,174,685,160 158,000 83,800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94 0.0134 0.0071
(%)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项 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出席股数(股) 439,378,418 158,000 83,800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
本议案为普通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因此获得股东会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召开本次股东会
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的情形。
五、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同时采用
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
- 14 -
逐项表决。
票系统。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4 日 9:15-15:00。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
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进行了公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15 -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鲁鸿贵
负责人:_____________ __
安玉斌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
杨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