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华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立科技”或“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立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972 号)注册批复,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6,137,959 股,每股发行价为 24.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4,86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45.38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4,742.07 万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划至公司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东司农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司农验字
[2025]2500453004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44.14 万元,
其中: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44.1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注 1) 14,742.07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1.96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332.97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47.64
减:等额置换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2,389.18
减:投入募投项目 3,721.99
减:支付发行费用 149.06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113.19
注 1: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间的差额系部分发行费用,截至本报
告期末,公司已支付完所有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
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
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该制度规定的
情况。
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62******891)、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安支行(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0907******018)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该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并
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审批管理,确保款项用于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账户状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662******891 5,353.31 正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安支行 120907******018 759.88 正常
合计 6,113.1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
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司农专字[2026]26001100033
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华立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华立科技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立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钟建高 冯志伟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净额 14,545.38 8,444.14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444.14
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改变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金额(2) (3)=(2)/(1) 态日期
分改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不适用
动漫卡片设备投放及运 2027 年 9 月
否 10,494.43 10,494.43 5,149.78 5,149.78 49.07 4,226.32 (注 否
营项目 18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4,050.95 4,050.95 3,294.36 3,294.36 81.3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4,545.38 14,545.38 8,444.14 8,444.14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2,332.97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7.64 万元,合计 2,380.61 万元。上述事项经广东司农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司农专字[2025]25004530079 号),保荐机构万联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
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
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等额置换募集资金 2,389.18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保证募集
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
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投资期限,
则投资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动漫卡片设备投放及运营项目”仍处于建设阶段,暂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