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
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普矿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江西耐
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3021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5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7,950,123.6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2,049,876.33
元。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出具了《江
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实收情况
的验资报告》
(德皓验字[2026]00000006 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
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设专户进行存储。
(二)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根据《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总额为 4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总投入金额
额
秘鲁年产 1.2 万吨新材料选矿耐
磨备件制造项目
合计 69,644.00 44,204.99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安排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募投项目在项目实施后逐
步完成建设投资,根据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在一段时
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一)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
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3,4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
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计划投资的产品包括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
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产品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存在收益降低、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
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
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
安全;
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
业务有关的信息;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资以及相应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
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正常业务经营。通过进行
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3,400 万元(含本数)进
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耐普矿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3,4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耐普矿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 俊 殷啸尘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