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尚节能”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尚节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
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266.6667 万股,并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30,666,66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98,656,41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2,010,257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
数量为 4 名,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
的股份数量为 109,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69%。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将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上市流通(因 2026 年 4 月 19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
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30,666,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每股以资本公积金-股票溢价转增 0.4 股,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6,133,333.4 元(含税),转增 52,266,667 股。本次分配完成
核查意见
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30,666,667 股变更为 182,933,334 股,各相关股东所持有的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同比例增加。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未发生其他股本变动事项。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等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
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以下
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
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
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4)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
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
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
核查意见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本人减持公司股票时,将
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公司
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如
果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4)本人转让股份还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5)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公
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调整)不低于发行价。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核查意见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9,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20 日(因 2026 年 4 月 19 日为非交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司总股本比例 (股) 数量(股)
合计 109,200,000 59.69% 109,200,000 0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总经理,荣月红担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高培军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相关人员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后,减持股份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和承诺。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109,200,000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9,200,000 -109,200,00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3,733,334 109,200,000 182,933,334
合计 182,933,334 0 182,933,334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核查意见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
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等相关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黎 黄 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