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游鑫泉)二〇二五年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四川升达林业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本人
严格按照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一、个人基本情况
游鑫泉,39 岁,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目前
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2025 年 9 月 23 日经公司
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
的要求,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履职期间未受公
司或关联方影响,独立发表意见。
二、2025 年履职情况概述
(一)2025 年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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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实际参加 2 次,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3 次、作为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该委员会 4 次、应参加并实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认为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不存在由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形。
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
材料,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
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个人的影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会议,未发生过缺席现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沟通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审
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审阅审
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监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发挥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等
诸多事项,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提出
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听取审计工作
专题汇报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保证了公司定期报告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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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
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5 年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
编制和披露过程,认为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要求。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于签署《债务展期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公司此
次与关联方之间签署的《债务展期协议》有利于公司债务处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
本次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现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借款 1.5 亿元并提供质押担保。
让协议》,收购长城资产持有的对公司全部债权。后公司与华宝信托签订和解协
议,华宝信托将原债权金额减免至 1.5 亿元,后进行债务展期。2025 年度,公司
与华宝信托签订《债务展期协议》,将该笔借款剩余本金展期至 2030 年 12 月
关议案,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审
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测试及整改情况,对公司的内部
控制进行监督与评价。
(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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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有效沟通,并就公司业务和会计处理专业进行探讨。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查阅公司累计和当
期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金额、对象及审批程序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新增被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也申请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本人在履职期间也积极督促管理层对原大股东占用事项进行解决,严格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因公司涉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募集资金账
户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本人定期核查后未发现报告期内有新增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情况。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资金 10,007.18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
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
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
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本人密切关注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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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定期报告的审核与监督职责。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
和披露过程中,本人持续关注编制进度,审阅相关财务信息,与审计机构及管理
层保持沟通,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以及《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完成信息披露事项,全年度未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
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的持续培训工作,提高了
公平信息披露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主动
性意识,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
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
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和支持,保证
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四、2025 年现场办公情况
管理人员保持高频次的交流、沟通。通过审阅财务和法律文书等资料、听取管理
层经营分析等方式,重点跟踪和关注公司关键会计处理事项进行讨论,推动完善
财务流程,切实提升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工作计天数
游鑫泉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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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发展贡献力量。
六、其他事项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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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游鑫泉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