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淑静)二〇二五年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本人严格按照规定,
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任职信息
何淑静,54 岁,高级工程师。2004 年获得同济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博
士学位,2004 年-2008 年在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技术部担任工程师,从事燃气
相关技术工作;2008 年-2019 年在上海燃气集团科培中心工作,从事燃气相关技
术工作;2019 年至今在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培创中心工作,从事燃气相关培训和
燃气知识库和情报工作。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升达林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声明
本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履职期间未受公司或关联方影响,独立发表意见。
二、2025 年履职情况概述
(一)2025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5 次、审计委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以及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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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并实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认为董事会
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由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形。
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
材料,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
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个人的影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会议,未发生过缺席现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独立董事游鑫泉先生的相关资料进行审议,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完成独立董事的选聘。
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
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
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
和监督作用。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等诸多事项,本人
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
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
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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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
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
露过程,认为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预计其他有关要求。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该交易是为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
批程序合法合规。在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未发现存
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现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借款 1.5 亿元并提供质押担保。
让协议》,收购长城资产持有的对公司全部债权。后公司与华宝信托签订和解协
议,华宝信托将原债权金额减免至 1.5 亿元,后进行债务展期。2025 年年度,
公司与华宝信托签订《债务展期协议》,将该笔借款剩余本金展期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按年利率 8%计息,每年底付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议该关联交易
相关议案,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审
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测试及整改情况,对公司的内部
控制进行监督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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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听取审计工作
专题汇报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保证了公司定期报告的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查阅公司累计和当
期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金额、对象及审批程序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新增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在
报告期内也申请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本人在
履职期间也积极督促管理层对原大股东占用事项进行解决,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因公司涉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募集资金账
户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本人定期核查后未发现报告期内有新增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情况。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资金 10,007.18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
相关文件,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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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
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
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利用参加董事
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适当的时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
通,认真审阅公司送达的文件、资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职责。经核查,本人认为公
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以及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事项,发布了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及文件 52 份,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
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的持续培训工作,提高了
公平信息披露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主动
性意识,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
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性。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
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保证了
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四、2025 年本人现场工作情况
(一)现场实地调研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经营情况分析,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 LNG 业务的发展、工厂效
能的提高,提出专业的建议,对公司的产能提升起到了一定作用。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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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工作累计天数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工作计天数
何淑静 16
五、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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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何淑静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