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8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原定任
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
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
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张承宇先生、
王宏亮先生、骆红胜先生、费惠士先生、魏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同意周绍志先生、余学功先生、朱灵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其中,朱灵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周绍志先生、余学功先生、朱灵通先生
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独立董事培训证明,上述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
上述非独立董事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股东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
每位候选人进行逐项投票表决,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经公
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
行董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向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
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承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工程管理硕士、工商
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浙能常山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
理,浙江浙能金华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总经理、党总支
副书记,浙江浙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执行董事、党总支
书记,浙江浙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5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承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宏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8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上海中来智慧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总裁办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新能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宏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骆红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
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经济师、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2023年3月至
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骆红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浙
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资产经营部副主
任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
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费惠士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
历任浙能新疆准东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能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主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24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费惠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魏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经济师。历
任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主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部副主任、证券部主任等,现任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
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浙能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外,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绍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
任浙江省温岭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浙
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曾任浙江民泰商业银行独立董事、
外部监事,现任浙江民泰金融研究院理事长。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绍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余学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
士后,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理事、中国有色金属学会半导体材料委员会委员、中国
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委会委员。2007年11月至2009年2月任美国北卡州立大学
助理研究员,2009年2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大学副教授,2016年12月至今任浙
江大学教授,2023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学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灵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应
用经济学专业副教授、工商管理专业教授、会计学专业教授。曾兼任江西工程学
院专业带头人、副校长,现任浙江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会计硕士点负责人,
会计学研究团队负责人,会计、应用统计、国际商务等专业硕士生导师,浙江科
技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灵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