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 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4 20:13: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和投资管理优势,获取长期投资回报,开勒
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勒股份”)与专业投
资机构苏州嘉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睿资本”,基金管理人、普通
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律(苏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
律(苏州)创业”)以及自然人刘成业、何建军签署了《苏州嘉睿鼎宏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
设立苏州嘉睿鼎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投
资基金”,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该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例的 25%,公司对于投资基金不具备控制权,对于投资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
票否决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本次投资
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名称:苏州嘉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Y9QRB15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谢旻宵
  成立时间:2019 年 4 月 23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
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嘉睿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
人,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70536。
  经查询,嘉睿资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二)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律(苏州)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DA256P7C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磊
  成立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 333
号苏州湾东方创投基地 33 号楼 101-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经查询,嘉律(苏州)创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股东情况:嘉律(苏州)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95%;自然人屠煜晞持股
     (4)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嘉律(苏州)创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
排。
    (1)基本信息
合伙人姓名      类型          身份证号                  住所
    刘成业    自然人    2102111966********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何建军    自然人    2202211972********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2)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说明
     刘成业、何建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
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路 183 号东沙湖基金小镇 6 栋 301 室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                      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合伙人名称                    出资方式
 号                       类型                (万元)    (%)
                合计                12,000   100.00%
     注:1、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情况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
为准。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
     全体合伙人设立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为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被投资项
目进行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存续期限
     经营期限为 7 年,自本合伙企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并
取得备案证明之日起计算,其中前 4 年为投资期,后 3 年为退出期。根据有限合
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关联方以外的全体有限合伙人同意,
可以适当延长或缩短合伙企业存续期限。
     (三)出资方式及缴付
     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出资来源于其合
法所有且有合法处分权的自有资金。
     出资缴付: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合伙协议签订后,且收到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第
一次缴款通知后,缴付相应出资;首期出资金额为该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 10%。
合伙企业的剩余实缴出资由普通合伙人根据项目投资、支付合伙费用、偿还债务
或履行义务等资金需求计划向各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合伙人应按照普通合伙人
的缴款通知按期足额缴付出资。普通合伙人要求合伙人缴付出资时,应向相关合
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缴付出资通知应于其所载明的该期出资的最晚缴付日期
(“出资日”)之前提前至少 10 个工作日送达合伙人。
  (四)投资方向
  本合伙企业的主要投资行业为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及经投资决策委
员会认为符合投资标准的行业领域。本合伙企业将专注于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
术领域的细分赛道,精准挖掘并筛选出优质的初创项目。充分发挥基金的赋能作
用,为早期项目提供从“技术验证—量产落地—市场扩张”的全方位、全生命周
期的支持,助力其快速发展壮大。
  (五)退出机制
  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项目投资时,应当依法
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
场转让实现投资退出;
  (六)管理模式
  本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是苏州嘉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合伙人授权执
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本合伙企业与管理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签署管理协议。合伙企业
的管理人行使本协议项下管理合伙企业日常投资及运作服务的权利。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有限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或简称“投
委会”),作为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本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
所有与项目投资、本有限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以及被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相关的重大
事项,均需投委会做出批准的决议后方可实施。
  (1)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执行事务合伙人
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的规定拥有合伙企业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
权利,该等权利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除本协议
另有约定外,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如下:
排他性的权力,并可以对本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的事项独立作出决
定而无需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不动产、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等;
一切行动;
款凭证;
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为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退伙,根据违约有限合伙人的实际出资情况调整违约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总额、
实缴出资总额及出资比例;
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合伙企业与第三方之间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合理
采取的行动以保障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合伙企
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制度;
符合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行动。
  在上述条款规定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在此特别同意并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
可对下列事项拥有独立决定权: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本有限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
若因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本有限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执
行事务合伙人应向本有限合伙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3)普通合伙人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本协议约定的有限合伙人有权行使的权利包括:
前提下了解投资标的的相关情况;
关内容作出适当解释;
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定向应对该等损害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仲裁/诉讼。
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仲裁;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上述项目投资收益(不论其投资收益类别)扣除本协
议约定的相应费用后的余额(以下简称“可分配投资收益”)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收益率达到门槛收
益率之上部分的 20%归于普通合伙人。具体按下面顺序分配:
  (1)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直至支付给各有限合伙人的资金数额累计达到其
实缴资本数额。如有余额,(2)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直至支付给普通合伙人的
资金数额累计达到其实缴资本数额。如有余额,(3)支付有限合伙人门槛收益,
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资本每年实现 6%的年度收益率。如有余额,支付普通
合伙人收益,直至达到已经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收益的 25%。如有余额,(4)实
施 20%:80%比例分配。以上分配之后的余额(即超额收益)的 20%归于普通合伙
人,80%归于全体合伙人;全体合伙人所获得的 80%的超额收益按其相对实缴出
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投资合伙企业主要聚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依托专
业投资机构的经验优势及产业链资源,精准挖掘优质投资标的,并为被投项目提
供全方位的赋能支持。本次合作投资有助于公司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行业
研判能力及产业资源优势,高效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进一步夯实公司在上述
领域的产业基础。
  本次投资将助力公司加速推进从传统工业制造向高端智能制造的转型升级,
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结构、拓展产业版图。通过多元化的产业投资布局,可持续
降低公司对单一业务的依赖,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为公
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收期,同时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
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
常经营管理,对于可能存在的内部管理风险,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将按照合伙协
议的约定实施监督、建议等权利来防范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合伙企业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合伙企业项
目的经营管理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
全,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
务。
     六、其他事项说明
及其关联人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苏州嘉睿鼎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开勒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