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2025 年
度审计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现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审
计委员会对其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 年 11 月 25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吉争雄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
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 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6)审计收入:2025 年度,司农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21 万元。
(7)业务情况:司农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
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
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2025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 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审计收费总额(不含税)为 5,407.17 万元,
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773.38 万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0 人次。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公司与司农事务所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司农事务所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审计,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2025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
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司农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事务所出具了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查阅司农事务所的基
本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
力,同意公司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议,会议讨论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司农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和审计程序与
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汇报了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委员听取了司农事务所关于
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汇
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会议审阅了经司农事务所审计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
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整、清晰、及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
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
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准确、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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