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2025 年,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
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5 年 9 月 1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首席合伙人 陆士敏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76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 34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
业务收入总额 5.22 亿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业务
审计业务收入 4.32 亿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68 亿元
客户家数 83 家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主要行业
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9,758.06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作为
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9 日经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评估并向董事会建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
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
会建议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6 年 2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年报审计事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重要关注
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众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
建议。
(四)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 2025 年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
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众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众华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
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并出具了相
关审计报告,圆满完成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特此报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