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6-015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
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聘期 1 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 50.00 亿元(未经审计),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7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金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事件 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
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金亚科技、周旭辉、
投资者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元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
立信
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
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
保千里、东北证券、
投资者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银信评估、立信等
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
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
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
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151 名。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王涛 2004 年 2004 年 2012 年 2024 年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宋张吉 2019 年 2015 年 2015 年 2023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刘军 2014 年 2012 年 2012 年 2024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涛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宋张吉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军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6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
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
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为公司提供 2026 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经核查,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对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认真核查,
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预
案提请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备查文件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