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
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共有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
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
计费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
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风险分析、会计审计准则及相关
法规的变化、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
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关
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会委员听取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年审项目负责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
安排、审计风险分析与应对、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变化等
有关汇报,并就 2025 年度审计业务对会计师提出工作要求。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就工作进度、关键审计事项、审计
报告出具情况等事项保持密切沟通。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并对公司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
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鉴证意见或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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