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 太龙药业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4 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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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业绩承
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转让暨控制权变更情况
司(以下简称“众生实业”)与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泰容产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泰容产投受让众生实业
持有的 82,441,168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7%,转让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 9.70 元,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799,679,329.60 元。
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
决定〔2021〕788 号),决定对泰容产投收购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
步审查,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出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非公开
协议转让的意见》(豫国资产权〔2021〕17 号),原则同意本次股
份转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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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确认书》,众生实业将持有的公司 82,441,168 股股份过户至泰
容产投。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泰容产投持有公司 82,441,16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7%,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
制人变更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众生实业持有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等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 号、临 2021-052 号、临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公司
原控股股东众生实业承诺上市公司在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
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壹亿肆仟叁佰万元整
(?143,000,000.00)。
   鉴于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环境受药品流通政策、集采推进、原材
料价格异常波动、GAP 新规实施以及药品审评政策等多重自身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的影响,业绩出现异常波动,基于公平原则,众生实业
向泰容产投提出拟对《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进行调整,泰
容产投针对此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同时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
规定履行相应的国资审批程序。最终双方股东达成一致意见,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的业绩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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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期间由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调整为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即 2022 年不再作为业绩承诺年度、业绩承诺期顺
延 1 年;同时结合行业环境和公司经营发展趋势,将业绩承诺金额由
程序、实施方式以及应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内容均保持不变。本次
业绩承诺调整系受多重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对经营环境产生的
影响造成的,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定的变更承诺的情形。同时结合行业环
境、公司经营发展趋势对业绩承诺金额适当上调,有利于消除短期客
观因素对业绩的扰动与长期健康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在该业绩承诺调整事项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后生效。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
   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期间
   众生实业与泰容产投一致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业绩承诺期间为
   (二)业绩承诺金额
   众生实业承诺,业绩承诺期间上市公司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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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称“ 承 诺净 利润 ”) 不低 于人 民 币壹 亿 肆仟 捌佰 伍 拾万 元 整
(?148,500,000.00)。其中,“净利润”是指每个会计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资产处置损益前后的净利润
孰低者为计算依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净利润的计算方法应
以当前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若有关主管部门对《企业会
计准则》进行修改,则以修改后的《企业会计准则》为准。
   (三)业绩补偿承诺
   众生实业承诺,若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际实现净利润累计
金额低于承诺净利润的 90%,众生实业同意以现金向上市公司支付实
际实现净利润累计金额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上述现金补偿款应
在上市公司业绩承诺期间最后一年的年度报告公开披露之日起三十
个工作日内,由众生实业一次性支付给上市公司。众生实业迟延支付
的,应以逾期未支付补偿金额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三向上市公司
支付违约金,直至补偿款项支付完毕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变更的提示性公
告》《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9 号、
临 2024-051 号)。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太龙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6]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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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407.82 万元,扣除资产处置损益后的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105.74 万元,公司实际完成净利润为
承诺净利润的 101.72%,比例高于承诺净利润的 90%,未触发业绩补
偿条件。
   四、备查文件
(大信专审字[2026]第 1-03031 号)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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