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 太龙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4 2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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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以下
简称“第 19 号解释”)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
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
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第 19 号解释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
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
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第 19 号解释的
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8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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