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7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6501 号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莎普爱思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莎普爱思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莎普爱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
(上证发〔2025〕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莎普爱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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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莎普爱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
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莎
普爱思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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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上证发〔2025〕68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上海养和实业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林弘
远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9,921,50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37 元,共计
募集资金 31,8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40.00 万元(不含已预付承销保荐费用
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71.86 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30,824.3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64 号)。
(二)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0 月 26 日
本次报告期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3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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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975.63
二、募集资金净额 30,824.37
减: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0,344.77
本年度使用金额 567.95
暂时补流金额 0.22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0.28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88.85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分别与上
海农村商业银行浦东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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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 否 7,706.09 7,706.09 7,706.09 0.22 7,706.31 0.22 100.00 - - - 否
合 计 - - 30,824.37 30,824.37 30,824.37 568.17 30,912.94 88.57 - - - -
在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医院二期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
的影响,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在实施项目过程中相对谨慎,减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使得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有所延期。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市场情况预期及实际建设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的投资节奏进行适当的调整,延长本次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资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3,118.28 万元向全资子公
司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6,724.1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
由其出具《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
告》(天健审〔2023〕11 号)。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详见本专项报告一(二)之说明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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