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6-01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
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276,853,726.37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87,419,376.98 元,减去
为-464,273,103.35 元。
由于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
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59,790,145.2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86,192,530.33 -447,186,667.61 67,698,339.2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464,273,103.35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02,234,733.9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否
风险警示情形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508,915,717.09 元。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
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
配比例。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
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
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二)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三)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
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因公司在 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
利润为负,不符合 2025 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四、其他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合
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值。2025年度公司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3
亿元。公司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公司力求在合法合
规前提下尽快达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综合考虑与利
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报的角
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
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
司章程》等法规、规章制度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风险提示
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
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
露。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