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为负数,不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是考虑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预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预案
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
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全体董事同意该预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42,587,745.48 元,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
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999,784,647.38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
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037,147,523.39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
是
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61,867,553.9667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 第 9.8.1 条 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
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 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
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
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
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末累计可分配利润为
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战略规划,为保障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