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6-005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保余额(不含本次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担保金额) 度内 担保
广州广船装备与海洋
工程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本
次担保金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7.57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控股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国际”
)为其全资子公
司广州广船装备与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船装备”
)新签凝
析油船建造合同开具母公司保函(以下简称“保函”),保函上限金额
期为 2029 年 4 月 30 日),同时由广船装备提供反担保。上述保函在公
司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担保额
被担保
担保 度占上
担 方最近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 是否 是否
被担 方持 市公司 担保预计
保 一期资 保余额/万 担保额度/ 关联 有反
保方 股比 最近一 有效期
方 产负债 元 万元 担保 担保
例 期净资
率
产比例
广船 广船
国际 装备
根据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广船国际可为广船装备提供不
超过 20 亿元的担保,目前累计已使用担保额度 98,419.20 万元(含本
次担保金额),剩余担保额度 101,580.80 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
公司所属企业 2026 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议案》,同意授权
公司所属企业广船国际、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
团有限公司和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可为其子公司提供总金额
不超过 370,528 万元的担保,包括融资项目担保、保函及其他担保。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所属企业 2026 年度拟提供
担保及其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3)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广州广船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其他: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广船国际持股 100%。
法定代表人 黄金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68132734X6
成立时间 2008 年 11 月
注册地 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鸡抱沙北 6 号
注册资本 28,861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专用设备制造业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项目 /2025 年 1-9 月 日 /2024 年 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036.05 31,239.74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7,775.21 9,311.46
资产净额 22,260.84 21,928.28
营业收入 503,767.23 645,391.33
净利润 332.56 609.2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非融资性担保,担保责任上限为 98,419.20 万元,担
保期限为保函开具日至船体交付日(合同最晚交付期为 2029 年 4 月 30
日),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由广船装备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保障广船装备日常生产经营高效、顺畅,广船国际为其建造合
同开具母公司保函,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风险均在可控
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符合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
了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审议程
序的要求。
本担保事项中,担保方和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企业,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外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
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 385,144.32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57%。上
述担保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