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硅烷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硅烷科技履行
了持续督导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
金融机构。
财务公司是在原平煤集团内部银行基础上,2013 年 7 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财
务公司。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 10 亿元,2019 年 8 月经平顶山银保监分局批准,财务
公司各股东同比例增加注册资本金 20 亿元,增加后注册资本金达到 30 亿元。其中,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 15.3 亿元,出资比例 51%;平顶山天安煤业
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 10.5 亿元,出资比例 35%;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074221770L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7H341040001
法定代表人:刘晓军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长安大道秋实路交汇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创新创业基地 C 座
二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董事担任委员,辅助董事会进行风险管理、内部审
计等方面的调研和决策。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
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
提条件。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设置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应急预案及各项业
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经营层设立风险管
理部。风险管理部是财务公司进行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处理财务公司风险管理
的日常事务,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风险管理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财务公司董事会下
设审计委员会,经营层设立稽核审计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稽核检查,
并对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财务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各部门是
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是风险管理第二道防线,稽核审计部是风险管理
第三道防线。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各部门间、各岗位间职责分工明确,
各层级报告关系清晰,通过部门及岗位职责的合理设定,形成了部门间、岗位间相互
监督、相互制约的风险控制机制。财务公司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种不同的
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
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风险状况、风险管理效率进行分析
和评估,负责对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并向董事会汇报。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根据各监管法规,制定了《资金收付业务管理办法》《内部结算账户管
理办法》《会计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每项业务制度均有详细
的操作流程,明确流程的各业务环节、执行角色、主要业务规则等,有效控制了业务
风险。
财务公司主要依靠资金结算系统进行结算业务,接受集团成员单位的委托,协助
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和资金清算,以及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资金
结算系统支持客户对业务的多级授权审批,防范客户操作风险;支持网上对账功能,
实现财务公司客户账与客户银行账目的及时核对,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财务公司坚持“恪守信用、为成员单位保密、自主支配、存取自愿”的原则,保
证成员单位资金的使用权、所有权、收益权,确保成员单位存款的安全。
财务公司制定有《统一综合授信业务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对授信审批程序和
审批权限做了明确的规定,授信业务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集体决策的原则进行
审批投放,审贷委员会为授信业务的有权审批机构。依照《授信工作尽职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信贷经办人员采取实地调查、间接调查和分析论证等方法认真落实贷前
调查工作。在贷后管理方面,信贷管理人员每季度对授信客户进行贷后检查,并出具
贷后检查报告。财务公司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制度和审贷分离的贷款审查
审核程序较为完善,符合监管要求。
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软硬件设施和网络安全体系,综合使用数字证书、加密等
技术,采取数据库云灾备等措施,确保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工、农、
中、建、中信、广发等 20 家商业银行以及票交所直连,采用专线方式以确保数据传
输安全高效。不断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和日常运维管理,提升系统持续运行能力。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建立了《内部审计章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等内审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和
程序,并对具体内部控制的评审、审计档案的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范。稽核审计
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稽核业务,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
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风险管理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按照公司治理结构要求,建立健全了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并得到了有
效贯彻执行。各项业务均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无资产
不良、无重大损失、无涉诉案件;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
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1,209,065.21 万元,所
有者权益总额 342,033.12 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余额 864,840.86 万元,营业收入
(二)财务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
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
强内部管理。根据对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未发现
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稽核、信息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财务监管指标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2 年第 6 号)正式实施。本次修订的《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增设了监管指标,并加强了风险监测预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
流动性资产总和/流动性负债总和×100%=54.68%≥25%,符合监管要求。
各项贷款/(各项存款+实收资本)×100%=61.02%≤80%,符合监管要求。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100%=0.00%<1,符合监管要求。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100%=10.55%<15%,符合监管要求。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3)=28%<1,符合监管要求。
(票据承兑余额+转贴现余额)/资本净额×100%=36.14%<1,符合监管要求。
票据承兑保证金/各项存款×100%=0.59%≤10%,符合监管要求。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100%=0.28%≤70%,符合监管要求。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100%=0.00%≤20%,符合监管要求。
注 1:上述资产总额中不包含委托贷款
注 2:人民币超额备付率含公司存放在商业银行的款项
注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资产及贷款均为正常类
四、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 2.91 万元,占本公司存款
余额比例为 0.02%;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 0 万元,
占本公司贷款余额比例为 0%;
财务公司未对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无对外投资理财情况,在
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五、河南硅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其他银行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为 14,386.96 万元,占本公司
存款余额比例为 99.98%;公司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 19,715.47 万元,占本公司贷款
余额比例为 100%。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和判断,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控制各类风险。
财务公司严格按中国银保监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经营,经营
业绩良好且稳步发展,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
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
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本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