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刘彪:男,中国国籍,生于 1976 年 10 月,东北林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自动
化专业学士,苏州大学电子信息学院-信息与通信系统硕士。曾任百得(苏州)
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设备工程师,苏州工业园区飞索半导体(原 AMD)高级器件失
效分析工程师,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苏州顺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鹿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
凯风正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本人通过现
场或通讯方式均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
的情况。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为原则,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了 2 次股东会,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
员会委员,本人在 2025 年度按照要求严格履行职责,根据董事会各议事规则的
要求,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的建议
并就相关内容进行讨论。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参与了公
司高管人选任职资格的讨论;对公司审计部提交的相关工作总结及计划进行了审
议,较好的履行了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
排情况进行了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十分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
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
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加深了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机
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管理、关联来往、重大投资等情况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
息,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
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法人治理水平;在
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
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
义务,充分发挥独董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 年度,公司主要的关联交易是与广东宇亚
润盛铝材有限公司的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对于上述事项,本人通过认真审查关联
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开展的目的和影响,对本次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
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
度报告、2025 年半年报告及 2025 年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相关议案经本人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
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江苏世
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行权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
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
议并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运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同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