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应职责,
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独
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修宗峰,男,中国国籍,1979 年出生,博士学历,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
师)。历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
计与财务系主任、教授,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沙县水业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3 年 5 月 23 日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
经过自查,本人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
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 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
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没有为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
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的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对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的次 出席董事会的方 委托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的次 出席股东会的次
数 式 的次数 数 数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
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以严谨态度独立行使
表决权。在充分查看议案的具体情况后,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委托投票情况。
(1) 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 5 次,
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或讨论事项
说明》的议案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审议各季度审计工作总结与计划、各定期财务报告、年度决算及预算报告、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等议案。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资料,
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与公司内外部审计部门进行沟通,对内部控制的实际执
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与跟踪,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及监督;对拟
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资质、履职能力进行审查。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1 次,会议
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或讨论事项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参考了同行其他企业相关岗位
的薪酬情况,了解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考核标准后,对相关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的责任。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 2 次,会议
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或讨论事项
情况汇总表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本人积极参与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
财务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独立意
见并作出表决。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
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部及聘请
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在年度审计阶段,开展多轮对接沟通,认真阅读
内部审计部门和会计师提供的各项材料,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的公司财务报表年度独立审计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能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
度财务状况。
(1)2025 年 1 月 3 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预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审计基本情况、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2)2025 年 4 月 11 日,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独立性以及公司 2024 年的审计
结果、重要审计事项、审计结束阶段的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关
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重要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
的汇报。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中小投资者互动:
(1)参与了公司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5 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
接待日,认真听取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解答投资者针对性问题。
(2)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
投资者的诉求,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分析深入了解公司在区域市场中的竞争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当面谈话,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联系沟通,动态掌握公司经营管理、
内控执行与相关事项推进情况,及时了解事态进展并发表相关意见。认真学习相
关的法律法规,密切跟踪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公司舆论动态,持续关注公司信
息披露合规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
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
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
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 2025 年
度拟与关联方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2,260 万元的关联交易。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内
部调剂使用相关交易额度,具体交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
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报告期
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
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
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13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国内具有相当声望和规模的
综合性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
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独立、客观、
公正地进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
计服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邱显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于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非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
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的议案》,其中《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并经 2025 年 5 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
地区发展水平而制定的,科学合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考核激励均按有关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
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地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主
动参与公司决策,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护广大投
资者权益。
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公司治理稳健;积极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修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