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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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 年 12 月 2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
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239 人,注册
会计师 1,3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45 人。2024 年
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收入 210,326.9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分别为: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39 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F-52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D-4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G-5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水上运输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
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
以胜任,工作中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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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