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香雪: 关于收到延长预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3 2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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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ST 香雪       公告编号:2026—010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广州中院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情况
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5)粤 01 破申 54
-4 号《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经审查,本院同意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至 2026 年
   二、公司预重整进展情况
简称“景龙建设”)送达的《告知函》,其以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清
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重整的可行性为由,向广州
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在巨潮网披
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预重整事宜听取了相关利益主体的意见。
《决定书》《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预重整期间
为 3 个月。同时,指定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主办机构)、广东东方
昆仑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并指定临
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出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
《关于公司预先开展债权申报工作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及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
《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评估及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
最终确定中选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选评估机构为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选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
《关于临时管理人公开选聘中介机构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延长预重
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延长预
重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4 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延长预重
整期间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序开展。在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及广州中院的
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不代表广州中院正式受理景龙建设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
程序,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
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
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助力公司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但即使广
州中院正式受理重整申请,后续仍然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并被实施破产
清算的风险。如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025)粤 01 破申 54-4 号《决定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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