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6-017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包头市英思特
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证监许可[2024]1376 号)核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98.297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2.36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64,805.9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747.67 万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058.25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到账。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已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4]230Z012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64,805.92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B 7,747.67
募集资金净额 C=A-B 57,058.25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除保荐承销费外发行费用)D 59,373.98
减:募集项目投入金额 E 15,443.00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F 23,868.49
减:支付发行费用(包括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G 2,315.73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金额 H 7,470.2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减手续费 I 228.1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面余额 J=D-E-F-G-H+I 10,504.65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
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
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开发区支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
分别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154086840246 8,892.5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49010078801500002587 1,573.6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开发区支行 152000148013000391223 38.49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 861026101421004583 -
合 计 —— 10,504.65
注: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青山支行银行账号 861026101421004583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
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561.5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 23,868.49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93.03 万元。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出具了《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容诚专字[2024]230Z2573 号)。公司已于 2024
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年 12 月 31 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
降低运营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流动资金 50.00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余额为 7,470.25 万元。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0.00 万
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470.25 万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10,504.65 万元(含存款利息)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1: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注
募集资金总额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9,311.49
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项目(含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是否发生重
向 总额(1) 金额 度(%)(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部分改变) 总额 (2)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消费类电子及新能源汽车高端
否 37,553.69 37,553.69 3,295.33 26,065.98 69.41 2026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磁材及组件扩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3,900.86 3,900.86 279.82 985.36 25.26 2026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智能工厂 4.0 平台建设项目 否 4,131.60 4,131.60 393.34 785.64 19.02 2027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 是 15,000.00 11,472.10 11,474.51 11,474.51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586.15 57,058.25 15,443.00 39,311.49 68.90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60,586.15 57,058.25 15,443.00 39,311.49 68.9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561.5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3,868.4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693.03 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及置换情况 合伙)审核,出具了《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
诚专字[2024]230Z2573 号)。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置换完毕。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动资金情况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已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
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进行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
不适用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470.25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10,504.65 万元(含存款利息)均
去向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不适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64,805.9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7,058.25 万元,少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预计募集资金投入 60,586.15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对补充流动资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 15,000.00 万元调整为 11,472.10 万元。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