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2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解决骨干优秀员工因在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所在地、工作地所在城市购置首套刚需住房自筹资金不足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了《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住房借款管理,简化审批流程,提升管理效率,公司于2026年4
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授
权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员工住房借款相关事宜。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向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授权管理内容
以及公司制定的《关于员工住房资助支持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骨干员工,不包含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联方。借款对象非
失信被执行人。
超过人民币 200 万元(含),存续借款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80%
(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住房借款申请)。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后续借款具体事项无
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为骨干员工提供住房借款,可能存在申请借款的员工无法偿还借款的风险。为有效
防控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设置以下风险控制措施,由经营管理层执行:
对违约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若借款员工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则公司将根据相关约
定进行处理,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的权利。
对员工全部借款承担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员工提供住房借款,有利于吸引稳定骨干员工,有利于增强企业的
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且借款相关风险可控;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办理员工住房借款相关事宜,有利于简化决策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借款及授权管理事
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