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8 证券简称:安利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利股份”)于2026年4
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3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5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56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本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3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
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
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所共同就2011年3月
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
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
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琳,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辉隆股份(00255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华业香料(300886)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秀容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吴琳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情况:2023年10月20日,在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监管谈话的监督
管理措施。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
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不超过2025年度审计费用20%的浮动范围内与容诚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认为容诚所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项目组成
员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严格的审计程序,按时出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工作勤勉尽责,履职能
够保持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认为容诚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投资者保护
能力等方面,实力和能力良好,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合上述评估与审查结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建议聘请容诚
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所为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
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在不超过 2025 年度审计费用 20%的浮动范围
内与容诚所协商确定。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报备文件
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
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