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610Z003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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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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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6]610Z0032 号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纬股份)董事会编制的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尚纬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尚纬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必备的文件,
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尚纬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尚纬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尚纬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编制,公允反映了尚纬股份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尚纬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610Z0032 号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冯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左上朋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夷雨薇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99 号《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104,761,904 股,每股发行价为 5.88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600.0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077.85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610Z001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3,836.5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0.00 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1,600.00
减:发行费用 1,077.85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0,522.15
加:累计利息收入 1,488.46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33,836.57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8,213.87
加:其他注 39.83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注:其他系公司通过非募集资金账户支付但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资金账户剩余资金 107.31 万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遵循
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
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安徽尚纬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和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22364901040022179)、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80747)、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98010100100562251)、在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20000451623)。
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日,本公司及四川尚
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共同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账号:431190100100297180)。
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及五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余额均为零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承诺投资的项目为: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
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
行变更。“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乐山高新区迎宾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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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乐高东路 366 号”,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尚纬特种电缆有限公司。
资金投资项目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及四川尚纬特种电
缆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实施。
(三)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0,522.15 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电缆建设项目”和“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变
更后的土地面积减小。公司通过精心规划和合理布局,有效优化了项目用地配置,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较前期预计投入金额得以减少。
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严格管理,合
理配置资源,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节约了
部分募集资金。
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共计产生了 1,488.46 万元的
收益。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8,106.56 万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资金账户剩余资金 107.31 万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五)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已将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至募集资金账户。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已将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已将 1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
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目的在于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保
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20%(含 20%)以上的
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 的注释说明。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