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汤臣倍健 公告编号:2026-013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 1,675,158,8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人民币 4.50 元现金(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1,675,158,844 股×4.50
元/10 股=753,821,479.80 元(含税)。
的 每 10 股 现金红利 ( 含税) =现金分红 总额 / 总股 本*10=753,821,479.80 元/
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总股本
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4456060 元。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
日公司总股本(不包含回购股份)1,675,158,8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人民币 4.50 元现金(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0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4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4
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4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在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
数量将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公司将择期召开董事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事宜。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黄埔大道东 916 号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张亚宁
咨询电话:020-28956666
传真电话:020-28957901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