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降至 5%以下、提前终止
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舟山泰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舟山泰重”)持有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舟山泰重拟于 2026 年 3 月 3 日
?2026 年 6 月 2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844,8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舟山泰重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已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1,456,1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38%,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舟山泰重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
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舟山泰重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减少至 7,099,127 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少至 4.9909%,不再是公司持
股 5%以上股东。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舟山泰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
持股数量 8,555,326股
持股比例 6.014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8,555,326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股东名称 舟山泰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 2026 年 1 月 30 日
减持数量 1,456,199股
减持期间 2026 年 3 月 27 日~2026 年 4 月 10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56,199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1,400,000 股
减持价格区间 51.30~63.25元/股
减持总金额 75,355,686.67元
减持完成情况 未完成:1,388,601 股
减持比例 1.0238%
原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
当前持股数量 7,099,127股
当前持股比例 4.9909%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根据减持计划,本次减持的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3 月 3 日至 2026 年 6 月 2
日,公司股东舟山泰重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三、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913605023513655542
舟山泰重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行动人
□ 不适用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降至 5%以下的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比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比 权益变动
投资者名称 的
(万股) 例(%) (万股) 例(%) 方式
时间区间
集中竞价
舟山泰重创
2026/4/10
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
□ 2026/4/10
合伙)
其他□
合计 715.5326 5.0305 709.9127 4.9909 -- --
注:舟山泰重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进行大宗交易,持股比例由 6.0147%降至 5.0305%,具体
内容详见《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
四、 其他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舟山泰重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股份
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舟山泰重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 5%
以上的股东。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
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