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
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增值权拟行权数量:35.9029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以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标的股票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激励方式:股票增值权。
(2)授予数量:公司 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已
授予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为135.9961万份(调整后),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25,240.8504
万股的0.54%。
(3)授予价格:7.78元/股(调整后)。
(4)激励人数:5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激励计划具体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
第一个行权期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
第二个行权期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
第三个行权期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激励对象任职期限和业务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各行权期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增值权在行权前,均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
考核年度净利润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
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净利润增长率(A)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3年度 20% 15%
第二个行权期 2024年度 40% 30%
第三个行权期 2025年度 60% 45%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A≧Am X=100%
净利润增长率(A) An≦A
A
注:上表中“净利润”指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
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
份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③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
制定并依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
评价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 A、良好B、
合格C、不合格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
行权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数量×公司层面行权
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作废
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1)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
查意见。
公司于2023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3年1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
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余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23年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
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2024
年10月10日,公司完成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9)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
年6月11日,公司完成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10)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11)2026年4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
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二)股票增值权授予情况
行权价格 已授予数量 授予后股票增
授予日期 授予人数(人)
(调整后) (调整后) 值权剩余数量
注: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和授予数量是指根据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
(三)股票增值权行权情况
行权后股票增值权剩
行权期次 行权日期 行权价格 行权数量 行权人数
余数量(调整后)
第一个行
权期
第二个行
权期
二、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票增值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关联董事吴何洪先生、
饶翔先生、刘国柱先生、袁艾先生回避表决。
(二)激励对象行权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股票增值权的第三个行
权期为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3年2月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为2026年2月9日至2027年2月5日。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增值权需同时满足以下行权条件方可开始行权:
行权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符合行权条件。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本次拟行权激励对象未
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权条件。
情形的;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行权期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股票增值权在行权前,均须满足
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值定比业绩基数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的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各考核年度业绩指标的完成情况确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 的 公 司 2025 年 审 计 报
示: 告:
净利润增长率(A)
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后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支付费用对净利润的影
第三个行权期 2025年度 60% 45% 响后,2025年度公司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指标 业绩完成比例 指标对应系数 润 为 23,234.48 万 元 , 较
A≧Am X=100%
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净利润增长率(A) An≦A
条件,公司层面的归属
A
注:上表中“净利润”指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
据为计算依据,并剔除本次激励计划及后续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
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五)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5名激励对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 象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
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将制定并依据《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 考核结果为“优秀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A ” ,个 人 层 面比 例 为
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 100% ; 1 名激 励 对象 个
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激 人考核结果为“良好
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 A、良好B、合格C、不合格 B”,个人层面比例为
D(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对应个人层面 80%;3名激励对象个人
行权比例为 0)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 考核结果为“合格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股份数量: C”,个人层面比例为
评价结果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60%。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
行权的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根据上述表格,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行权数量为35.9029万份。
(三)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增值权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增值权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2023年股票增值权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
的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
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进行行权。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2月7日。
(二)行权数量:35.9029万份(调整后)。
(三)行权人数:5人。
(四)授予价格:7.78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不涉及到实际股份,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为虚拟标的。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已获授股票增值权 可行权数量
序 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的
姓名 职务 数量(调整后) (调整后)
号 股票增值权总量的比例
(万份) (万份)
董事、联席
CEO、财务总监
董事、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合计 135.9961 35.9029 26%
注:调整后的已获授股票增值权数量是指根据2022年年度、2023年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完成后进行调整的数量。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名单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拟行权的5名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的5名激励对象
办理行权,对应股票增值权的行权数量共35.9029万份。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行权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规定的行权窗口期,统一确定可行权日并办理激励对象股票增值权行权
手续。
根据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股票增值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
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数量,并按照公
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具
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本次股票增值
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认为: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件已成就。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2023年股
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的规定。
八、上网公告及报备文件
(一)《上海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2023年股票增值权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股票增值权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